男女能離婚嗎現在怎么辦
男女現在能離婚,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議離婚需雙方就離婚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按程序辦理;訴訟離婚則是一方通過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來解決。
在當今社會,男女是可以離婚的。離婚主要有以下兩種途徑。
首先是協議離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從申請離婚登記開始,有三十日的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確認單》,并將離婚登記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存檔。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冷靜期屆滿后,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其次是訴訟離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男女在現在是能夠離婚的,具體選擇哪種方式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決定。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