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計免賠險什么情況下無效
不計免賠險下列情況下無效:
1、交警無法劃定責任的;
2、應由第三者負責賠償但是無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免賠金額的;
3、僅購買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不計免賠險車輛被盜被搶的;
4、車主違反規定或駕駛技術不佳造成頻繁出現產生加扣免賠率的。
《保險法》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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