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名譽權怎么處理
行為人侵犯公民名譽權后應當就所造成的實際損失或者侵害行為的獲利數額對受害人進行賠償。我國《民法典》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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