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嗎
我們都知道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時候,是可以以書面方式約定好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簽訂地等有關內容的。關于合同糾紛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嗎的問題,下面問法智選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合同糾紛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嗎
合同或者財產糾紛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轄。還可以根據以下情況來選擇管轄法院:
(一)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三)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四)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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