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容變更的法律規定
在現實生活中,針對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合同,往往會因為客觀因素等的影響需要對合同的內容等條款進行變更。關于合同內容變更的法律規定的問題,下面問法智選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合同內容變更的法律規定
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當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直接規定,不改變合同當事人、僅就合同關系的內容所作的變更。
合同的變更有以下幾種: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或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當事人選擇了變更合同的;
因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對合同內容進行的變更。
合同變更的效力指已變更的內容發生變更后的效力,而未變更的內容繼續有效,已履行的合同義務或已發生的違約責任、損害賠償請求權,除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不因變更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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