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以后還需要治療的費用怎么辦
在現實生活中,針對交通事故往往很多時候當事人受傷之后需要進行傷殘鑒定。那么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以后還需要治療的費用怎么辦?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以后還需要治療的費用怎么辦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從定殘之日起對上述六項費用都應當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的保險評估傷殘賠償,員工在進行傷殘的評估時,應該保留好自己的鑒定費繳費單,并且要清楚哪些費用應該是可以報銷的,在工傷保險條例中,基本很多費用都是可以報銷的,那么這些繳費單就是報銷的依據。如果鑒定的費用超過了保險賠償的費用,那么公司是需要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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