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追尾事故交通法有何規定
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都知道交通事故一旦發生,必定會造成車輛的毀損和受害方的出現。下面問答智選來與大家介紹發生追尾事故交通法有何規定,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發生追尾事故交通法有何規定
駕駛人應當在15天內繳納罰款,然后交警出具放行證明,配合被暫扣車輛的所有合法證明,駕駛人、車主、車輛管理員,應當在4個月內到指定地點申請領取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間沒有領取的,將被依法拍賣。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一百零七條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八條的規定被扣留的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者不前來接受處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并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該機動車送交有資格的拍賣機構拍賣,所得價款上繳國庫;非法拼裝的機動車予以拆除;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予以報廢;機動車涉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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