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預防醫療糾紛
預防當事人之間產生醫療糾紛的具體辦法包括:國家方面,由有關部門建立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范診療活動,改善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質量;個人方面,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確立,在診療活動中應當以患者為中心,加強人文關懷,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法律,恪守職業道德的原則;其他辦法。
法律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三條國家建立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范診療活動,改善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質量,預防、減少醫療糾紛。第九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以患者為中心,加強人文關懷,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相關規范、常規,恪守職業道德。醫療機構應當對其醫務人員進行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相關規范、常規的培訓,并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第二十二條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雙方自愿協商;(二)申請人民調解;(三)申請行政調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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