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車找人頂替
關于酒駕撞人輕傷找人頂替什么處罰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首先,醉駕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交通管理法規,撞人輕傷沒有構成交通肇事罪,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其次,對于頂替的人,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都沒有對包庇行為的規定,但是可以依照妨礙執行職務的行為給予治安處罰。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如果對醉駕的認定有異議,有以下維權方式:首先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如果對復議結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您是被飲酒者肇事一方,那么您可以對飲酒者提起民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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