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發生交通事故誰承擔責任
關于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承擔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不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如果對交通責任劃分不服,有以下維權方式:首先可以在責任認定書出具三日內提起復核申請,對復核結果仍不滿意,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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