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事故起訴模板
關于交通事故過了三年能否起訴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三年后是否可以起訴,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傷害之日或傷勢確診之日,權利人只是知道了權利被侵害,但權利人損失的具體數額;
因為受害人一直在治療當中,損失也在持續不斷地發生和增加,要根據權利被侵害后的治療、休息、護理以及是否構成殘疾等情況才能確定損失的具體數額。
確定損失數額后,可以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是三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