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留的車輛需交停車費嗎
關于交通事故車輛扣留時間最長多久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扣留車輛期限為30日,特殊情況下可以經批準再延長30日。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后3日內(尸體檢驗為死亡之日起3日內),委托鑒定機構進行相關檢驗、鑒定,約定檢驗、鑒定時間不得超過20日。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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