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詢一下交通事故中做完傷殘鑒定后要怎么辦
關于交通事故中做完傷殘鑒定后要怎么辦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做完傷殘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和肇事者協商賠償事宜,協商不成,受害人立即到法院起訴,申請法院查封肇事者的財產,主張筆事者根據其在交通事故中所的責任承擔賠償責任,同時應將肇事者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作為共同的被告一并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賠償項目大致包含以下內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雙方可首先就上述項目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不經過協商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更多復雜的交通事故賠償法律糾紛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