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交通事故鑒定費用由誰承擔的法律依據
關于交通事故車輛鑒定費用由誰承擔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規定,“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承擔,但當事人自行鑒定的除外”,據此,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技術鑒定費用應當由公安機關承擔,與事故車輛的車主無關。
2、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25條的規定,即“對物品需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間不包括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間。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間應當明確,并書面告知當事人。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相關鑒定檢測費用也應當由公安機關承擔。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賠償項目大致包含以下內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雙方可首先就上述項目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不經過協商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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