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棄逃逸如何認定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棄逃逸認定事故責任如下:一般情況下,可以認定肇事后逃逸的一方當事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證明對方確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同時毀壞事故現場的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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